受害诉讼;2012年3月21日,在日本东京日比谷公园,“重庆大轰炸”诉讼案中国原告王西福与 日本律师及友人举行游行。希望日本政府向受害者谢罪和赔偿,还一个公道。
2012年9月10日,重庆大轰炸15名受害者正式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诉状,而被告为日本政府,“首次本土起诉”正式进入司法程序。这是多年来中国民间对日本进行诉讼,要求索赔。此前,重庆大轰炸受害者于2006年至2009年期间,在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提出过诉讼。
15名受害者聚集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门前,他们手举“强烈要求中国法院依法受理重庆大轰炸受害者对日民间索赔”字样的横幅,并高呼“要求日本政府谢罪赔偿”等口号。最后他们跟随代理律师进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,向法院工作人员提交了诉状。重庆大轰炸民间对日索赔团首席律师林刚称,提交起诉状是本案进入司法程序的第一步。按照法律规定,法院一般会在接受起诉状后的7个工作日内回复是否受理此案。此案能否被受理的关键是日本能否获得“主权豁免”。此前,中国社科院、中国政法大学、北京大学等机构的多名国际法专家通过反复论证认为,日军实行的重庆大轰炸不区分军事、民用目标,属于无差别轰炸,这种行为严重损害基本人权,是极其严重的战争犯罪,因此不应享受主权豁免。